1.孔子因言诛少正卯是怎么回事?

2.孔子为何杀少正卯 摘自:李木生《人味孔子》 陕西文艺出版社

3.孔子杀少正卯的动机是什么?孔子也会吗?

4.孔子诛杀少正卯是仁的具体展示吗?

孔子因言诛少正卯是怎么回事?

三盈三虚,三月而诛少正卯!-三盈三虚三月而诛少正卯

《荀子·宥坐》: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

这个事件历来成疑,就连孔子门人也不理解。不但与孔子一贯宣讲的“仁”相抵触,是否合情合理?也一直被质疑是否符合当时他的职位权力,也就是说,鲁相七日诛杀少正卯,并曝尸三日,是否合法?

孔子诛杀少正卯这事,不是合不合法的问题。

荀子说有这事,韩非子说有这事,实际上都是为了给法家寻找圣人也严刑酷法的证据。我们知道荀子名义上是个儒家,实际上是儒家里面另开一枝创立法家,但是在当时非儒即墨的文化环境下,法家要迅速壮大,利用孔子的名声和模糊的事情为自己的观点论证,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荀子如此,韩非子也是如此。

因为时代久远,很多附会在圣人身上的事情因为圣人形象的不可动摇,变成了“事实”。

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孔子诛杀了少正卯,甚至根本没有证据证明有少正卯这个人的存在。

按有关的记载,“少正卯”是当时的学问家,是鲁国的闻人,甚至后来附会到姓“闻”的是他的后人。少正是官名,卯才是他的名。他和孔子一样开办私学,其学术影响远大于孔子,他讲课的时候孔子那边就没人了,让孔子的学校“三盈三虚”。

与这么一个影响巨大的人物不相称的是,先秦典籍里关于少正卯的文字少之又少,孔子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那少正卯的弟子只能比孔子多,有成就的弟子也不会少,但历史上并没有关于少正卯弟子活动的任何记载。作为一个教育家,有影响的思想家,少正卯的思想、言论,没有被诸子百家的任何一家所引用。

少正卯这个人的存在,好像是专门为了被孔子七日而诛存在的。

孔子的儒家之学是以“仁”为中心的,就算他不得已诛杀了少正卯,还能把他的整个学术流派都剿灭?不可能也不现实的事情。

我们退一步讲,少正卯真的存在,并且因为讲学或者因为“五恶”(孔子给门人讲诛杀少正卯的理由)让孔子下了狠心要除掉,孔子能不能做到?孔子有没有权利清除他,合不合法?

孔子在鲁国当的官有各种说法,司空,大司寇,还有说是“相”。不过我们了解史籍的话,就知道,他的官是越当越大,是后人给加封的。最初是“司空”,这个相当于建设部长,“七日而诛少正卯”?开玩笑了吧。后世编书者也觉得不大合理,就加封他为“大司寇”,后来觉得还是不够,干脆封“相”,反正已经是孔圣人了,除了僭越王位,多大的官不敢当?

但是附会者忽略了一点,司空、司寇,都是宗法制度下的小官儿,是为以血统为标志的统治者打工的。而“相”,更不是秦国和秦汉时期的“宰相”,仅仅是“傧相”,打杂而已。春秋时期,还是以血统为主的封建宗主模式,是以宗法制度为主干的行政管理模式,无论是周王朝还是诸侯王廷,都是以血统为主的合议模式。孔子作为一个布衣,跻身鲁国官僚系统,地位和根基未必高,影响力成疑。

而“少正”是郑国的官职,记录中鲁国并没有这个官职。就算是有,那么也是个士大夫,大家都是同事,你咋地就能上来就把人家诛杀?短短七日,要进行合议,取得所有人的同意,没有明确罪名,痛下杀伐,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这种事情哪怕是到了后来集权王朝,都不现实。

再退一步讲,少正卯不是少正,只是姓“少正”,布衣之身办私学,那更不能杀了,姓“少正”就直接证明了他是世卿之后,哪里可能说杀就杀?

所以说,孔子杀少正卯根本不合当时的法,甚至是没有的事。

法家作为儒家衍生支流,既要尊重孔子,又要突出论证自己观点,所以荀子让孔子也出来杀个人,以体现圣人也是主张杀伐的。韩非子更是大肆渲染。《孔子家语》在编撰的时候,也在众口铄金中加入了这些杂言。

《史记》的记述原则是必须有文献参考,而司马迁的文字与《孔子家语》接近,虽不能说司马迁就是采用《孔子家语》的文献,至少说明与《孔子家语》同源。他很可能借鉴参考的本身就已经是伪文献了。一旦入了《史记》,便基本“坐实”,而汉儒以后的儒家,更是喜欢儒家圣人手握生杀大权的故事,把这事作为正能量来宣传。比如《淮南子》:“孔子诛少正卯而鲁国之邪塞;子产诛邓析而郑国之奸禁。”

这就是杀得好,该杀。至于杀没杀过,都不重要了。

孔子为何杀少正卯 摘自:李木生《人味孔子》 陕西文艺出版社

有人说孔子的被任用,主要得力于其学生、也是鲁国三家之一的孟孙氏(孟懿子)的推荐。其实,孔子的出仕,与鲁定公、孟懿子都没有决定性的关系。真正想到任用孔子的,还是实际执掌鲁国大权的季桓子。季氏家臣阳虎的作乱一直延续了多年。直至公元前502年(鲁定公八年),他又想杀季氏篡夺全部权力,被打败而逃奔齐国,后又被齐国所弃而奔晋。表面上看阳虎之乱已平,但是鲁国的政局并没有真正安定下来,费邑的公山不狃,邑的公若藐等家臣仍有很大的实力,对于鲁国公、卿都存在着大的威胁。在周边关系上,又与大国齐不断发生着摩擦并日趋紧张。此时,继任国卿不久的季桓子,面对这样的局面不免有力不从心之感。先不要说孔子少见的博学多识与巨大的社会声望,单是他坚定的维护公室权威、渴望安定和平的政治态度,就引起了季氏的重视。尤其是孔子反对“陪臣执国政”的立场,以及孔子对于阳虎与公山不狃的拒绝,才是季氏最终选中孔子的根本原因。 孔子任小司空的时间很短,即就任大司寇。说到大司寇任上孔子的作为,这里需要首先弄清楚一件历来纠缠不清的公案,即孔子是否诛杀大夫少正卯一事。 记载孔子诛杀少正卯一案,其源头是《荀子·宥坐篇》的记载,后来在《吕氏春秋》、《说苑》、《孔子家语》、《史记·孔子世家》等书中均有记载,说孔子为政七天就杀了“鲁之闻人”少正卯,这里不仅将孔子诛杀少正卯事予以坐实,更找出了孔子诛杀少正卯的深层理由:原来少正卯与孔子素来有隙,在孔子讲学的时候,少正卯也授徒讲学,而且学生很多,曾使孔子的讲课处“三盈三虚”,好多次没人听孔子的课了。现代学者蔡尚思认为:荀况是离孔子最近且最崇拜孔子的思想,他的记载应当是忠实的;汉以后许多学者都作了同样的论述;清末尊孔子的也不得不认为诛少正卯是孔子的一个污行;孔子与少正卯不仅是学敌教敌,还是政敌,而且主张“道不同不相为谋”、“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并举《左传》中子产的儿子先宽后严将盗“尽杀之”而被孔子赞美为“善哉”的例子,说明孔子杀少正卯确有其事。(《不宜抬高孔子——评匡亚明的〈孔子评传〉》)特别是“”时期,更是把孔子诛杀“法家少正卯”作为孔子的一条罪状。 但是从朱熹以来,特别是自清人阎若璩、崔述、梁玉绳、江永等人以来,以至当代杨景凡、俞荣根、匡亚明、钱穆等专家学者,均对孔子诛少正卯一案,持否认态度。他们的观点也相当有力,即:一是孔子诛少正卯事仅见以上所列书籍,而不见《论语》、《左传》、《春秋》等经传,以为像孔子诛少正卯如此大事,竟不留一点记载痕迹是说不过去的。二是孔子秉政七日,就以一大夫(孔子)而杀另一大夫(少正卯),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春秋时代的孔子身上,是不可设想的。因为孔子的核心思想就是“仁”,并且他坚决反对轻易。如季康子提出“杀无道以就有道”的问题时,就遭到了孔子的反对,说“子为政,焉用杀”。孔子的后裔孔令朋,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还认为:“孔子在鲁任官时,军政大权操于季氏三卿之手。孔子虽任大司寇,仍须听命于季桓子,不能想象越过季桓子任意。”因此,他们得出了一致的结论:“七日而诛少正卯,非孔子所能为,非孔子时所需为”。更有尊孔者,甚至认为连少正卯这个人也是虚构的。还有的以为“诛”字在古代可以释为“责”字,孔子诛少正卯,实则是责少正卯。 我们还是需要将最早记载这一事件的文字录出。 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于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止,周公诛管叔,太公诛华仕,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七子者,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忧矣。”(《荀子·宥坐》) 对于孔子所列少正卯的五项罪状,孔颖达在《礼记·王制·疏》中,有过这样的解释:“行伪而坚者,行此诈伪,而守之坚固,不肯改变;言伪而辩者,谓言谈伪事,辞理明辨,不可屈止;学非而博者,谓习学非违之书,而又广博;顺非而泽者,谓顺从非违之事,而能光泽文饰以疑于众;如此者,杀。按《史记》: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之类是也。” 写过《论衡》的王充,还记有孔子与少正卯交恶的具体根源:“少正卯在鲁与孔子并(并字训对峙,对立,即唱对台戏)。孔子之门,三盈三虚,唯颜渊不去,颜渊独知孔子圣也……夫门人去孔子,归少正卯,不徒不能知孔子之圣,又不能知少正卯(之佞),门人皆惑。”是说少正卯的名气与孔子的差不多,他也开门办学,可能效果也好,好到使孔子的学生除了颜渊都曾跑到少正卯那里去听课,“三盈三虚”。 对于孔子诛杀少正卯的场面,《孔子家语》中说“戮于两观之下,尸于朝三日”。够可怖的,杀罢,还要陈尸于朝廷之上三天,以扩大教育的效果。 至于孔子诛少正卯的意义,更是论者众多。如西汉刘安就说:“故圣人因民之所喜而劝善,因民之所恶而禁奸。故赏一人而天下誉之,罚一人而天下畏之。故至赏不费,至刑不滥。孔子诛少正卯,而鲁国之邪塞;子产诛邓析,而郑国之奸禁。以近喻远,以小知大也。”(《淮南子·氾论训》)意思很明白,理由也很光明正大,为了天下安宁,必须杀鸡儆猴。 这一事件,教益良多,我们不得不仔细剖析。 教益之一:杀不同政见者或者杀利益相争者,是古已有之,后世当提高警惕。少正卯也是个“闻人”,只是他的“闻”与孔子的不同, 他好像有点邪门歪道,起码杀他的人是说他宣扬的是邪门歪道、异端邪说。 教益之二:百姓聚众不行,聚众闹事更是不行,也是古已有之。“小人成群,斯足忧矣”,一让执政者忧,那就有了打开“杀戒”的危险。谈情说爱的《诗经》也就成了的号角,“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孔子所列少正卯罪状,归纳起来无非是:其居处足以撮徒成党,其谈说足以饰邪荧众,其强御足以反是独立。也就是我们今人所说的“聚众结社,鼓吹邪说,淆乱是非,精神污染”。 我们当然还会记得孔子与老子的分歧。固然,以老子的年龄、学问、资历,孔子对老子是尊敬有加的。但是他们两人在心里十分清楚分歧所在。老子是走的流沙避世之途,却也说过“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圣人不仁”、“民不畏,奈何以畏之”之类“大逆不道”的话的。而孔子基本是走的上层路线,要入世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教益之三:提倡过言论自由,仁者爱人,以人为本的人,一旦掌权执政,也会立即走向反面,马上禁止言论自由,甚至可以因言。杀了人,还要给被杀者戴上许多难听难看的帽子,以儆众心,也安己心。 在孔子诛少正卯之前,另一位思想家邓析,已经被郑国的子产诛杀。郑国的权相子产,本来是个有着民主意识的执政者,他曾经坚决反对毁掉大家自由言论的场所“乡校”。但是,一旦有向他的“执政”提出挑战的,他也就不客气了,杀之而后快、杀之而后安。听听邓析的这些话,就可以想见邓析的为人与他的必然人生结局了:“天于人无厚也,君于民无厚也……何以言之?天不能屏悖厉之气,全夭折之人,使为善之民必寿,此于民无厚也。凡民有穿窬为盗者,有诈伪相继者,此皆生于不足,起于贫穷。而君必欲执法诛之,此于民无厚也”(《邓析子》)。这是在公开地骂天骂君,说他们不公平不厚道,不神圣。 《汉书·东方朔传》中,记载了这位滑稽人物和汉武帝的一段谈话,说的是圣君用人一定能够把各方面的人才都安排到最恰当的位置上。这位滑稽人物是这样建议的:请周公为丞相,姜太公为将军,孔子为御史大夫,子路为执金吾……看来,孔子也只能在体制内当一名谏言者。 教益之四:孔子的,开了一个不好的先河。到了汉朝,皇帝觉得孔子杀少正卯杀得真是好,“正合朕意”,于是就让博士们将这一条写进了《王制》之中,成了问罪治罪的法律条文:“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真是一个“杀”字,源远流长。“伪”与“非”的解释权,当然在执政者手里,就算是你不“伪”不“非”,他定你个“伪”或“非”或者又“伪”又“非”,也一样地说杀就杀。杀了,虽纯属“莫须有”,也还有根有据,不仅这是《王制》的规定,而且还有圣人处理这一问题的案例可循,“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诛少正卯之类是也”。 “少正卯”,也就成了整人的借口,从汉至于清末,络绎不绝。 王尊以五官掾张辅为少正卯,将其系狱致(《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李膺以野王令张朔为少正卯,杀之于洛阳狱中(《后汉书·李膺传》);明思宗朱由检以少詹事兼朝翰林院侍讲学士黄道周为少正卯,将其削籍下刑部狱,责以党邪乱政,杖八十,并最终被永戍烟瘴边疆;清末洋务派文人陈玉澍,以变法维新派首领康有为为少正卯,并以孔子的两观之诛为样板,请求慈禧速诛之;清末京师大学堂监督刘廷琛以杨度为少正卯,奏请诛杀……到了二十世纪的六七十年代,这个被诛杀了两千多年的少正卯,算是被翻了一次案,成了受了冤屈的法家,而孔子则又成了阻碍进步的称谓而被利用来打人。虽属闹剧,却也映出了历史一贯的真相真情真意。比“”早十年,即一九五七年,曾被歌赞为“没有一点奴颜与”、“空前的民族英雄”和“三个家”的鲁迅,却被歌赞他的同一个人判断道,如果鲁迅活着,“要么被关在牢里继续写他的,要么一句话也不说。”这是一九五七年七月的一个晚上,在上海中苏友好大厦,回答翻译家罗稷南“主席,要是鲁迅今天还活着,他会怎么样?”的提问时所说的话。原因恐怕也在于,歌赞鲁迅时,还处于在野的地位。对此,林贤治先生认为:“知识分子的实质地位如何?无权者而已。从大清帝国到国民党的‘党国’,从随随便便到书报审查制度,知识分子的生存空间极其有限,唯靠个人的自由的抗争……一般而言,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是冲突的,鲁迅却很特别,社会责任直接体现在自由的选择上面。在黑暗王国里,反抗即责任,何况为社会而反抗。”(《一个人的爱与》)孔子也做过这样的反抗,摘自:李木生《人味孔子》 陕西文艺出版社只是他当了大司寇,迅即以杀扑灭了别人的反抗。只有到了他沦为在野,在列国流亡的时候,才会再度想起与执政者不合作的反抗来。

孔子杀少正卯的动机是什么?孔子也会吗?

公元前四九八年,孔子担任鲁国司寇兼代理丞相,他上台不久,就利用职权,杀了革新派人士、法家的先驱少正卯。

孔子杀少正卯说明了什么?孔子为什么杀少正卯?我们分析春秋末期儒、法斗争的状况,才能了解这个问题的实质。

春秋末期,是我国由奴隶制向封建制急剧变革的时期。

由于奴隶反抗奴隶主斗争的不断持续,新兴封建势力的兴起,奴隶制正在崩溃,出现了孔子眼中的“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的局面。

公元前五九四年,鲁国实行了“初税亩”,即向私田征税,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承认了新兴封建势力的经济地位。

有些开始落在新兴封建势力手中。在这个历史发展的趋势面前,奴隶主阶级并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孔子反对新兴封建势力的任何改革措施,说“初税亩非礼也。”。

在孔子看来,按田亩征税,承认封建土地私有制,这是违反了“周礼”。

当时法家先驱者们的主张和孔子是相反的。郑国的邓析,晋国的范宣子等人,主张实行同孔子完全对立的政治路线。

他们提出了“法治”思想,反对孔子的“礼治”思想,主张用“法治”代替“礼治”,也就是用地主阶级专政代替奴隶主阶级专政。

在鲁国,少正卯也是主张这条政治路线的。

他和孔子同时讲学,唱对台戏。孔子的学生几次被少正卯吸引过去,造成“三盈三虚”的局面。

因此,对少正卯,孔夫子是很不爽的,是仇视的。一旦孔子掌权,就会残酷镇压,杀政敌少正卯。

孔子加给少正卯的五条罪状,完全可以看出他的思想根源。

孔子为杀少正卯的自我辩护是:“人有恶者五: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五条罪状。

第一条“心达而险”这是说:少正卯的思想“达”、“险”。“达”在当时是“显达”、“仕进”的意思,就是要做官;“险”,就是“损人逐利”。

“心达而险”,是说少正卯想要掌握政权,倾覆当时的奴隶制。

这和孔子坚持奴隶制的立场,是针锋相对的。

第二条“行辟而坚”是说:少正卯的行动是坚持“辟”的。“辟”的含义就是“刑”、“法”,当时称“刑辟”。

在奴隶制下,奴隶主贵族可以不受限制地任意生杀、掠夺,他们却将这叫作“礼治”。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希望定出法律来限制奴隶主的特权,保障他们自己的利益,所以他们主张“法治”。

“礼治”和“法治”的斗争,就是奴隶主阶级和新兴封建地主阶级之间的斗争。“行辟而坚”和孔子推行维护“礼治”的政治主张,是背道而驰的。

第三条“言伪而辩”是说少正卯的言论是为封建地主阶级辩护的。

少正卯的言论属于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伪言”。这和孔子挂在嘴边的“仁”是根本对立的。

第四条“记丑而博”是说:少正卯阐述的是“丑”的思想。这个“丑”字,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对立、变革。

因此,“记丑而博”是说少正卯在他的著述中,用大量材料,阐述变革的思想。这和老夫子的“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复古主义思想,是截然相反的。

第五条“顺非而泽”是说少正卯是顺着“非”,并且把它加以加工、提高。

这个“非”和“诽”相通,实质上就是“庶人议政”,是少正卯支持那些批判、反对奴隶制的言论。

少正卯反对“礼治”,主张“法治”,在奴隶主阶级看来,是大逆不道,是严重的犯罪行为,非杀不可。

孔子一直认为少正卯到处煽动群众,“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如果让他这样搞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他们之间的斗争,是新兴封建势力和奴隶主阶级之间的斗争,也是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与法家的斗争。

儒法斗争的结局最终是法家取得胜利,中国的社会没有倒退到奴隶社会,而是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孔子非常憎恶一切无视“周礼”的人,少正卯正是这样一个“佞人”。

孔子杀少正卯是因为少正卯所的“法治”思想危及到了奴隶主阶级的统治,而并不是两个人有什么私人恩怨,或者是少正卯抢了老夫子的风头,更不是少正卯干了多少放火的坏事。

孔子诛杀少正卯是仁的具体展示吗?

孔子杀少正卯是孔子一生不光彩的污点,根本不符合仁的思想,更说不上仁的展示。儒家正统认为是子虚乌有,坚决不承认。

卯是中国春秋时期鲁国的大夫,官至少正,能言善辩,是鲁国的著名人物,被称为?闻人?。少正卯和孔丘都开办私学,招收学生。卯多次把孔丘的学生都吸引过去听讲。孔子的课堂则是三盈三虚,只有颜回一个人在坚守。

鲁定公14年,孔丘任鲁国大司寇,代理宰相,上任后七日就把少正卯以?君子之诛?杀在两观的东观之下,曝尸三日。

孔丘回答子贡等弟子的疑问时说:少正卯是?小人之桀雄?,一身兼有?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五种恶劣品性,有着惑众造反的能力,和历史上被杀的华士等人是?异世同心?,不可不杀。

孔于提倡仁,坚决反对轻易,当鲁大夫提出?杀无道以就有道?的想法时,孔子表示反对。杀少正卯一事,根本不符合孔子仁的思想。

《荀子?宥坐》中写道:?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

《孔子家语?始诛第二》里也记载道:?孔子摄行相事,有喜色,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尸于朝。?

现代学者蔡尚思认为:荀况是离孔子最近且最崇拜孔子的思想,他的记载应当是忠实的;汉以后许多学者都作了同样的论述;清末尊孔的也不得不认为诛少正卯是孔子的一个污行;孔子与少正卯不仅是学敌教敌,还是政敌,而且主张?道不同不相为谋?、?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并举《左传》中子产的儿子先宽后严将盗?尽杀之?而被孔子赞美为?善哉?的例子,说明孔子杀少正卯确有其事。

朱熹却怀疑孔子杀是否有此事,他在《晦庵集》中说:予尝窃疑之(少正卯之事)。盖《论语》所不载,子思、孟子所不言,虽以《左氏春秋》内外传之诬且驳而犹不道也,乃独荀况言之,是必器鲁陋儒,愤圣人之失职,故为此说以夸其权耳。

自清人阎若璩、崔述、梁玉绳、江永等人以来,以至当代杨景凡、俞荣根、匡亚明、钱穆等专家学者,均对孔子诛少正卯一案,持否认态度。 孔子的后裔孔令朋,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还认为:?孔子在鲁任官时,军政大权操于季氏三卿之手。孔子虽任大司寇,仍须听命于季桓子,不能想象越过季桓子任意。?因此,他们的结论:?七日而诛少正卯,非孔子所能为,非孔子时所需为?。

更有尊孔者,甚至认为连少正卯这个人也是虚构的。还有的以为?诛?字在古代可以释为?责?字,孔子诛少正卯,实则是责少正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