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在清朝做一个小小的知县,能够享有哪些权利呢?

2.清朝知县的权力到底有多大?

3.清朝七品官这个官职到底有多稀缺

4.求古代的官职的名称

5.清朝县衙三班六房具体干什么

如果在清朝做一个小小的知县,能够享有哪些权利呢?

三班六房七品官-清朝县衙门的三班六房

如果真能在清朝做一个小小的知县,可以说你能够享有很大的权力,首先在这一县之内肯定是什么事情都是你说了算,甚至夸张一点说各种生杀予夺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毕竟朝廷也不可能时时派人去监管你,而且对于这种小支知县人家也不会太重视。

就比如说像我们在电视上经常就能看到这样的情节,皇帝微服私访到了一个县里面,然后通过民众了解到这个县令平日无恶不作,然后这个时候皇帝出现在这个知县的面前,是他根本不认识皇帝,依然我行我素,甚至还会做出一些不尊重这个皇帝的行为,所以由此可见那个时候的县令在这县里面的权利是有多大。

此外县令还会有每年定时领取朝廷所发给他奉禄的权利,虽然朝廷发给他的俸禄,在他所贪污的银两面前不太够看,但是有的县令为了把表面工程做足,还是要毕恭毕敬的去领朝廷发给他的俸禄。

不仅如此县令还有审的权利,如果的身份只是一个平民,县令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这个人到底该还是该活,有的时候如果再黑一点的话,只要当事人给予他足够多的好处,他甚至可以做出黑白颠倒的事情出来。

所以我们在史书上经常能看到这样的例子,就是有的人不满县令的判决然后不畏艰险去到更高一级的行政机构去告状,甚至有的会告到当朝皇帝那里。

清朝知县的权力到底有多大?

清朝时,地方行政以省、府、州、县,知县在地方行政官员体系中,属于级别较低的一层。大兴、宛平这两个级别稍高的京县知县,也不过正六品,普通知县则是正七品官阶。

不过,知县级别虽低,但对它们的选拔任用,历来受朝廷重视。一般而言,知县需要接受吏部审议,地方督抚考核,才可获得实际官职。按照宣统三年统计显示,当时全国有1263个知县职位。

过去古代中国地方治理中,有“皇权不下县”的说法,意思是朝廷对地方治理,基本只渗透到县一层的行政机构,再往下更多需要依靠宗族和地方乡绅维持。所以,知县是过去地方治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处理实际事务的地方官员。

在清朝地方行政职权划分中,知县才是真正处理地方实际事务的官员,而他们的上级主要通过书面公文的方式,监督知县工作。

正因如此,清朝知县对地方行政治理,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下,朝廷政策需要由知县实际负责。往上,他们比上级衙门更了解民间实际情况。所以,知县人选优劣,决定朝廷政策能够成功推行的关键。

所以,知县级别虽然不高,但需要处理的事务却极为复杂,朝廷授予的职权也不少。当然,中国地大物博,各地情况差异较大,知县职权也并不完全相同。如果是在江南地区任职的知县,需要承担更多漕运粮食征收的任务。如果是北方一带任职的知县,需要承担更多征调百姓服徭役的任务。如果是处在交通要地的知县,就要负责接待来往官员。情况不同,职权有变。

一般而言,知县所需要负责的职权,主要包括:刑名、钱谷、治安、教化。刑名就是刑事上面的事务,包括民间纠纷、诉讼在内。清朝的时候,知县会在每月选择几天时间,接受百姓递交的讼状。

尤其是每年二月到十月,这是朝廷征收赋税的时间,知县还会对那些征收赋税不力的衙役,以及没有按时交税的百姓进行问讯,必要时会进行惩罚。全年只有春节和农忙时期,可以稍微歇息。刑名事务,其实跟钱谷有关。

对于清朝知县来说,地方赋税是否征收得力,属于考核政绩的一个重要标准。清朝时,地方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过程中,会对官员政绩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直接决定官员的仕途升降。当然,如果知县私自加征赋税或滥用刑罚,也会受到惩罚。

因为知县如果在地方实行苛政,就容易引起百姓怨念,造成。《大清律例》载有明文,地方官在考核评价中,如果得到“贪”“酷”评价,除接受惩罚外,还会被革除职位,永不叙用。

这也是为什么治安会成为知县职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朝廷不希望看到地方,就会把责任压在知县身份。想要维持治安,又不能只靠法律,教化成为其中的关键。

教化的办法有很多种,比如劝说农桑、开办学校、引导百姓婚嫁丧娶事务、祭拜孔庙等。教化的目的,就是劝导百姓良善,让民风淳朴,不需要一直依靠法律来解决民间纠纷。

当然,知县的职权,也代表获得相应权力。不过,除了明面规定的权力,知县还有许多隐性权力。清朝的时候,对地方衙门的设立十分简单。县衙中,除了知县外,只有县丞、主簿、巡检等职位。跟一个县的繁杂事务相比,这些人手根本不够。

所以,清朝的时候,县衙中还有三班六房的衙役。衙役大多由当地人任职,且有世袭的可能。这跟知县有很大不同。清朝地方官一律不得在本省任职,即便调往外省,也必须在家乡五百里外才可以。

所以,很多知县上任时,都会带上自己的家丁、长随,聘请幕僚师爷,协助自己处理事务。朝廷为了减免开支,处理好地方公务,也默许了这一情况。

因为知县的家丁、师爷、幕僚长随,都是由知县自己花钱养活,朝廷可以不承担相应开支。这些人到地方后,会跟衙役一同参与处理地方事务,把持衙门权力。

他们的收入来自知县,故而对知县极为谦卑,至少要保持表面的恭敬。这些人又不在正式编制内,不属官员行列,清朝的监察制度在这些人当中,无法正常推行。再加上有地方主政官员的庇护,这些衙役胥吏做事往往肆无忌惮,对百姓也极尽勒索的办法。

各种名目的拿钱办法,让百姓走投无路,却无可奈何。而知县如果愿意的话,只要凭着手上权力,借助幕僚书吏,自亲信随从,就可牢牢把持地方权力,成为高高在上的“父母官”。

清朝七品官这个官职到底有多稀缺

清朝七品官这个官职到底有多稀缺

清朝七品官作为小得不能再小的官职,这个官职到底有多稀缺

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七品芝麻官”,意思就是说在过去的官场上,七品官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官职了。会有这种感觉,常常是因为**小说等文学作品当中,给我们代入的都是朝廷一品大员,乃至皇帝亲王,最次都是总督巡抚一级的封疆大吏,导致我们看待历史的时候,容易有偏差。实际上,在真实的历史当中,七品官在清朝县衙当中,仍是比较少的。

这里所说的县衙,主要就是县一级的地方办事机构。过去有“皇权不下县”的说法,县在清朝一级中,属于最低级别的官职,辖区主要是一个县,承担着众多政务。

由于事务繁多,清朝县衙一级的实际办事人数也是比较多的。按照规制,清朝县衙有三班六房的人员配置。所谓三班六房,三班说得是快、壮、皂,六房就是礼、吏、兵、刑、工、户,不同的县衙机构,对应不同的事务。这两个类型划分中,他们处理的事务也有不同。

三班主要是负责粗重的体力事务,比如缉拿、行刑灯,六房主要就是处理一些文书工作,比如清点每年应该征收的赋税钱粮等账册。

这些体力劳作,就是我们经常在电视里看到的衙役来做,文书工作就是交给吏员来处理。对于一个县衙来说,要处理事情的人手实际是需要不少,而且清朝的时候,地方县衙经常是人员超标的。

因为清朝对于地方县衙的人员是没有明确定额的。清朝时,四川巴县县衙冗员达到七千多人。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来了:既然县衙冗员那么多,那么朝廷怎么能负担得起那么多人员的开支。从这里开始,我们就开始把问题从介绍清朝县衙的情况转到介绍清朝县衙一级的官职情况。

正七品官职在清朝县衙当中,一般对应的就是知县一级的官职。这个官职也是大家比较熟知的。知县在清朝当中,实际权力可大可小。在地方官员序列当中,知县属于最底下的一层。但是对于一个县的老百姓来说,就是“县官不如现官”,知县往往比总督、巡抚一级的官员更具有威慑力,产生的直接影响也更大。

除了知县外,在县一级的清朝衙门当中,也有几个官职属于七品。比如说清朝在县一级设置的学官——训导。这个官职在清朝的时候,主要是负责教育类的事务。这种官职每个县设置数量有限,在过去属于比较清水衙门的存在,不如知县那么有油水。

但是,训导这个官职有一个比较特殊,它毕竟是负责教育类,如果某个训导能带出一个有潜力、有资质的学生,那可能对于将来的仕途有很大影响。

而除此之外,清朝县衙还有一个官职也有达到这个要求,那就是京县的县丞。京县在清朝地方行政划分当中属于比较特殊的一种。京县就是国都直接管辖的县,这种地方的特殊在于,在过去中国的传统理念当中,京城属于“首善之地”,就是说它的教化、治理水平要达到成为全国的模范水平,可以让全天下的地方都能效仿。

从现实的角度来讲,京城的地方,治理起来都是难度很大的。天子脚下,随随便便都是亲王勋贵、朝廷大员,一棒子砸下去,都可能跟朝廷某个达官贵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治理起来,难度堪称五星级。难度高,要求高,朝廷就给京县很高的配置。比如一般的知县是七品,他们就把京县知县调到了六品。相应的,京县县丞也就到了七品。

在县衙以外,还有一个跟县衙处于比较微妙位置的“州”。“州”的位置,不一定比县高,要看它所隶属的级别。如果是隶属于省,就是跟府相同级别。如果是归府直接管辖,就是跟县相同级别。

所以,在清朝这一级的地方官当中,如果是隶属省的“州”,他们的州判,就是有七品。

这些就是清朝县衙一级的地方行政划分当中,七品官的情况了。虽然也有好几个,但总体来说,跟县衙庞大冗杂的人员数量相比较来说,只能是占据一个很大的比例。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清朝会出现地方衙役吏员架空知县的情况,形成了诸多弊病。

求古代的官职的名称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如汉初刘邦既封皇子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为王,彭越为梁王,英布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为陈王;唐郭子仪被封为汾阳郡王;清太祖努尔哈赤封其子阿济格为英亲王,多铎为豫亲王,豪格为肃亲王。再如宋代寇准封莱国公,王安石封荆国公,司马光为温国公;明代李善长封韩国公,李文忠封曹国公,刘基封诚意伯,王阳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国藩封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鸿章封一等肃毅伯。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如《陈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广《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蜀相》:“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颜太师以兵解”,颜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师衔,故称。再如明代张居正曾有八个虚衔,最后加太子太师衔;清代洪承畴也被加封太子太师衔,其实并未给太子讲过课。

太傅参见“太师”条。古代“三公”之一。又指“东宫三师”之一,如贾谊曾先后任皇子长沙王、梁怀王的老师,故封为太傅。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曾国藩、曾国荃、左宗棠、李鸿章后都被迫赠太傅。

少保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文天祥曾任少保官职,故称。其二,古代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东宫三少”,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没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如《张衡传》:“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再如大书法家颜真卿曾任吏部尚书,诗人白居易曾任刑部尚书,,史可法曾任兵部尚书。

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承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如《(指南录)后序》“以资政殿学士行”,这是文天祥辞掉丞相后授予的官职;《谭嗣同》“君以学士徐公致靖荐”,徐致靖当时任翰林院侍读学士,这是专给帝王讲学的官职。白居易、欧阳修、苏轼、司马光、沈括、宋濂等都曾是翰林学士。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如《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为赵将……拜为上卿。”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如汉高祖以韩信为大将军,汉武帝以卫青为大将军。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张衡传》“大将军邓骘奇其才”,邓骘当时为汉和帝的大将军。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框密副使合称“宰执”。宋代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职。《训俭示康》“参政鲁公为谏官”,“鲁公”指宋真宗时的鲁宗道。《谭嗣同》“参预新政者,犹唐宋之参知政事,实宰相之职”。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清末汉人只有左宗棠、张之洞、袁世凯等短时间地任过军机大臣。《谭嗣同》“时军机大臣刚毅监斩”。

军机章京参见“军机大臣”条。是军机处的办事人员,军机大臣的属官,被称为“小军机”。《谭嗣同》:“皇上超擢四晶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同参预新政。”

御史本为史官,如《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御史前书曰”,“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子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韩愈曾任监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佥都御史。再如《记王忠肃公翱事》“公为都御史,与太监某守辽宁”,王翱当时任都察院长官。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宋欧阳修曾任枢密副使。《〈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文天祥当时掌管军事要务。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屈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我因恶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场官司。”高太尉指高俅。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拜相如为上大夫。”当时蔺相如比上卿廉颇官位要低。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屈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 “上官大夫”,一般认为是指上官靳尚。“子非三阊大夫欤?”屈原担任的是掌管王族昭、屈、景三姓事务的长官。《〈指南录〉后序》:“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指的便是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师说》:“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者,则群聚而笑之。”《石钟山记》:“士大夫终不肯以小舟夜泊绝壁之下,故莫能知。”《训俭示康》:“当时士大夫家皆然。”《五人墓碑记》:“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司马迁做过太史令。《张衡传》:“顺帝初,再转,复为太史令。”《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问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文起为翰林院修撰,史官,故称太史。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如李斯曾任长史,相当于丞相的秘书长。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出师表》:“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节之臣。”“长史”指张裔。《赤壁之战》:“子瑜者,亮兄瑾也,避乱江东,为孙权长史。”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详见“三省六部”条)。韩愈曾先后任过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出师表》“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其中董允是侍郎。《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袁世凯为兵部侍郎。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出师表》提到的郭攸之、费祎即是侍中。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如《荆轲刺秦王》:“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此指宫廷侍卫。《张衡传》“公车特征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车骑门户的官名。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如《出师表》所说的参军蒋琬。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如陶渊明曾任镇军参军,《后汉书》著者范晔曾任刘裕第四子刘义康的参军。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如杜甫曾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华州司功曹参军,白居易曾任京兆府户曹参军。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如《屈原列传》:“令尹子兰闻之大怒。”明清时指县长,如《促织》:“天将以酬长厚者,遂使抚臣、令尹并受促织恩荫。

尹参见“令尹”条。战国时楚国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如《鸿门宴》“楚左尹项伯者”,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又为古代官的通称,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县尹等。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陈涉世家》:“陈涉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冏卿太仆寺卿的别称,掌管皇帝车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因之”是吴默的字。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易当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红楼梦》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书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如范仲淹曾任陕西经略副使。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如《梅花岭记》“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洪承畴降清后曾任七省经略,驻扎江宁。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太守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范晔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孔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战》:“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欲往投之。”

都督参见“经略使”条。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的官名,有的朝代地方最高长官亦称“都督”,相当于节度使或州郡刺史。如《梅花岭记》:“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刘肇基是驻地方卫所的军事长官。

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如《五人墓碑记》:“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抚吴,即担任吴地的巡抚。

抚军参见“巡抚”条。《促织》:“乃赏成,献诸抚军。”抚军大悦,以金笼进上。”又称作“抚臣”,如“诏赐抚臣名马衣缎”。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如《赤壁之战》:“以鲁肃为赞军校尉。”鲁肃当时担任协助主帅周瑜规划军事的副将。唐以后地位渐低。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水浒传》中的林冲就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如《水浒传》中的鲁提辖鲁智深。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晶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登泰山记》:“是月丁未,与知府朱孝纯子颍由南麓登。”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孔雀东南飞》:“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如《促织》:“令以责之里正。”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促织》:“里胥狡黠,假此科敛丁口。”

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中书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尚书官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官职的任免升降“三省六部”制出现以后,官员的升迁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职的任免升降常用以下词语:

(1)拜。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或名位。如《(指南录(后序)中的“于是辞相印不拜”,就是没有接受丞相的印信,不去就职。

(2)除。拜官授职,如“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指南录(后序)》一句中的“除”,就是授予官职的意思。

(3)擢。提升官职,如《战国策·燕策》:“先王过举,擢之乎宾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

(4)迁。调动官职,包括升级、降级、平级转调三种情况。为易于区分,人们常在“迁”字的前面或后面加一个字,升级叫迁升、迁授、迁叙,降级叫迁削、迁谪、左迁,平级转调叫转迁、迁官、迁调,离职后调复原职叫迁复。

(5)谪。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岳阳楼记》“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中的“谪”就是贬官。

(6)黜。“黜”与“罢、免、夺”都是免去官职。如《国语》:“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

(7)去。解除职务,其中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和调整官职,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

(8)乞骸骨。年老了请求辞职退休,如《张衡传》:“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

[千总]明清两代正六品武官。

[大理寺卿]全国三大司法长官之一,正三品。掌握全国刑狱的最高长官。

[大学士、内阁大学士]“学士”是唐代掌客文学著作的官,如果由宰相兼管“学士”,则宰相就称为“大学士”。宋代,“学士”中资望特别高的人,称为“大学士”。明代,设大学士若干人,替皇帝批答奏章,商承政务,官阶五品。如果兼任尚书、侍郎,则可以加官到一品,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俗称“阁老”。清代的大学士是内阁的主官,阶为正一品,一般称为“中堂 ”。

[工部尚书]掌管全国水土工和的大臣,明代正二品,清代从一品。

[工部侍郎]工部副长官,明代从二吕,清代正二品。

[广威将军]元明两代正四品武官。

[中奉大夫]宋代正四品文官,元明两代为从二品。

[中散大夫]元明两代正四品文官。

[中宪大夫]元明清三代正四品文官。

[中议大夫]元明两代正四品文官。

[中顺大夫]元明两代正四品文官。

[中书令]唐代中书省的“中书令”、尚书省的“尚书令”与门下省的“寺中”,同称三官,共同掌管中央的机要。中书省是决策机构,中书令实际上就是宰相。宋代由中书省与枢密院分管政务、军事。元代废除三省制,中书令是惟一的最高国务长官。明清两代废除中忆令的官名。

[中书省左右丞相]元代和明初,设中书省左右丞相(或称国相),是丞相的副职。明洪武十二年以后不再有“丞相”、“平章”、和“参政”等官名。

[太守]汉代掌管郡务的最高长官。三国以及隋炀帝、唐玄宗时期和五代,改州刺史为建郡太守。此后太守已不是正式官名,习惯上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时期专用以称“知府”,从四品官。

[太尉]秦汉时期,太尉是全国最高军事长官。后来历代也多沿用这个官衔,但逐渐变成加官的官衔,没有实权。到了宋徽宗时期,把太尉定为武官的最高一级官阶,其本身并不代任何职务,一般用作武官的尊称,而不问其职务的大小。元代以后废除了这个名称。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简称“三师”、“三少”、原是天子或太子左右最亲近的人。“师”是传授其知识的,“傅”是监督其行动的,“保”是照管其身体的,即分别是负责君主智育、德育、体育的人。隋唐以后,太子的师傅均以别的官衔任命,“三师”、“三少”仅为加官赠官的官衔,没有职事。宋代“三师 ”是宰相、亲王的加官官衔,“三师”是正一吕,“三少”是从一品。明清两 代,“三师”为从一吕,“三少”是正二品。

[太宰]古代“太宰”为百官之长。宋徽宗时期,改尚书左仆射太宰,右仆射为少宰。一般通称吏部尚书为太宰。明代为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

[太常寺卿]掌管宗庙祭祀之事的长官,正三品。

[太常寺少卿]太常寺副长官,正四品。

[太常博士]太常寺掌管祭祀之事的官员,正七品。

[太中大夫]掌管议论的文官,唐宋两代为从四品,元明清三代为从三品。

[太仆寺卿]太仆寺长官,主管传达王命、侍从皇帝出入、车马等职事,正三品。

[太仆寺少卿]太仆寺副长官,正四品。

[公、侯、伯、子、男]这是皇帝授封的爵号。“公”是“王”以下最高爵号。唐宋两代有国公、郡 公、开国县公等级,所食之邑从4000户至3000户不等。明代仅封侯、伯。

[户部尚书]户部的最高长官,主管全国的财政监督、民政事务。明代为正二品官,清代为从一品官。

[户部侍郎]户部的副长官,明代为从二品,清代为正二品。

[文林郎]从九品文官,元明清三代为正七品。

[仆射]“仆射”是主任或领班的意思。 唐宋两代“仆射”实际上就是宰相。

[左右参政、左右参议]明代清初布政使的下属官员。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政务,参政、参议分守各道,并分管粮储、屯田、军务、驿传、水利、抚名等事,一般是正四品。

[龙虎将军]明代正二品武官。

[主簿]主簿是主管文书的意思。中央卿寺中的主簿是正规的军事官,唐代列为从七品,其他官署的主簿为八、九品,县主簿为九品。清代把主簿看做是做杂职,并将它裁减。

[礼部尚书]主管朝廷中的礼仪、祭祀、宴餐、贡举的大臣,清代为从一品。

[礼部侍郎]礼部副长官,明代从二品,清代为正二品。

[节度使]唐宋两代总管军民两政的地方长官,官阶二至五品不等。元代之后废除这个名称。

[布政使]明清两代一省最高民政机构为布政司。布政使为政司的主官,从二品,仅次于巡抚一级,为防止专权,明代与清初设左右布政使二人,清康熙年间已后不再分左右。

[正奉大夫]元明两代从二品文章。

[正议大夫]唐代正四品文官。

[刑部尚书]掌管全国司法和刑狱的大臣,明代为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

[刑部侍朗]刑部副长官,明代从二品,清代为正二品。

[光禄大夫]汉代掌管宫廷宿卫及侍从的长官。魏晋以后有其名而无其职,唐宋以后成为阶官的称号,从二品官。元明为从一品,清为正一品,成为文臣最高的阶官。

[同知]府的副职称为同知,如一府的主官称为知府,而府的佐官称为同知。明清时期,各府同知为正五品。

[同平章事]“同平章事”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简称。“平章”是商量处理国事的意思。位高时,“同平章事”相当于宰相的官衔;位低时,官衔也在五品以上。宋中叶以后废除同平章事的名称,元代时用时不用,官位较低。

[吏部尚书]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选,是吏部的最高长官。唐宋是正三品,明代是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通常称为天官、冢宰、太宰。

[守备]明清两代正五吕武官,明代从二品,清代正二品。

[安抚使]朝廷派往边疆重要地区统辖军民的官员。元代各路安抚使是各路的行政长官。明清两代仅在少数民族地区设有此官,官阶一般是正三品,如原来官衔在二品以上,派出时则称安抚大使。

[州牧]唐宋京畿的地方长官称州牧,正六品官。清代知州已降为与县略相等到的地方长官,但文字上仍尊称为州牧,与知县并称牧令,正七品。

[巡按]明代派遣监察御史分赴各省区巡视,考核吏治,称为巡按,一般仅有六品官。官阶虽不高,但可以与省区行政领导分庭抗礼,知府以下要服从他的指使,事毕回京。

[巡检]巡检的官名始于宋代,是边疆要地州县的武职指挥官。元明清三代,巡检仅为九品官。

[巡抚]明代凡是文职官员奉命出朝,统称“巡抚”,这官职是临时性的。清代巡抚与总督同为封疆大臣,巡抚品级稍次于总督,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巡抚的职责随时随事随人而施。清代巡抚为从二品。

[观察使]唐代朝廷派遣分赴各道访察州县官吏功过及民间疾苦的官员,官阶由原官职而定,从御史中丞至六部尚书不等,大多为二、三品官。到了宋代,观察使与节度使均为荣誉称号而非实职。

[把总]清代正七品武官。

[兵部尚书]统管全国军事行政长官,明代正二品,清代从一品。

[怀远将军]元代称大将军,明代从三品武官。

[员外部]“员外”是定额以外添派的人,唐代为六品,明清为五品。

[刺史]刺史与都督在名分上分别掌管州府的民政和军政。元代废除刺史的名称。清代刺史往往作为知州的文字称呼。

[奉直大夫]元明清三代正五品文官。

[奉政大夫]元明清三代正五品文管。

[奉训大夫]元明两代从五品文官。

[定国将军]明代从二品武官。

[定远将军]明代从三品武官。

[明威将军]明代正四品武官。

[武功将军]清代从三品武官。

[武略将军]元明两代从五品武官。

[武略骑尉]清代正三品武官。

[武义将军]元明两代从五品官员。

[武义都尉]清代正三品武官。

[武节将军]元明两代正五品武官。

[武德将军]元明两代正五品初授武官。

[武德骑尉]清代正五吕武官。

[武翼都尉]清代从三品武官。

[武显将军]清代正三品武官。

[知州]州的长官,一般是六品或五品。

[知府]宋代知府职略高于知州。清代知府为从四品。

[知县]宋代县的最高长官。元代称县尹。明清两代知县为正七品。

[金紫光禄大夫]唐宋两代正三品文官,元代为从一品,明清两代不设此官衔。

[国公]唐宋两代正三品文官,元代为从一品,明清两代不设此官衔。

[国子监祭酒]古代公卿、大夫的子弟称作“国子”,“国子监供祭酒”即国子太学的主官,从四品。

[国子监丞]唐代之后国子监丞为国子监丞国子监内部事务官。明清时期监丞职能是学监的性质,正七品官。

[国子监博士]唐代之后,在国子监中分管教学的官员称作国子监博士及助教。

[驸马]“驸”就是“副”的意思。驸马都尉与奉车都尉都是奉陪皇帝乘车的近臣。魏晋以后皇帝的女婿常授以驸马都尉,因此,驸马成为皇帝女婿的专门称号,而不是官职。明代沿用这个名称,清没有这个称呼。

[经略安抚使]唐代边疆地区设“经略使者”。“观察使者”还兼经略使。宋代沿边大将都兼“经略”。此后大多经略安抚使统管军民。明代只称“经略”而不称“经略使”,官阶比总督略高。清代经略大臣在封疆将帅中居第一位,官阶一般为正二品或从一品。

[枢密使]“枢密”即中枢机密的意思。从唐代开始以宦官掌管枢密,宦官多以枢密使的名义干预朝政。唐昭宗之后改为士人任枢密使。宋代以枢密使为枢密院长官,与中书省的同平章事共同负责军国要政,并逐步由同平章事兼任枢密使。清代军机大臣也往往尊称为枢密,一般为一品官。

[县令]唐宋两代县级主官,官阶自从六品至从七品均有。宋代曾同时存在知县和县令的官衔,当时县稍强于知县。

[参将]明代总兵之下设参将分守各地。清代参将是正三品武官,仅次于副将一级。

[参领]清代正三品官,副参领为正四品官。

[参知政事]简称参政,宋元两代是宰相的副职。

[钦差大臣]明代由皇帝亲自派遣,出外办理重大事件的官员称为钦矩。清代由皇帝特命并颁授关防的,称为钦差大臣。

[总兵]明代总兵官阶无定制。清代正二武官。

[总督]明清两代具有节制地方文武官员权力的朝廷命官。明代还有管辖专门事务的总督,如漕运总督等,官阶自正二品至从一品不等。清代以总督为地方最高长官,管辖一省或数省。

[显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荣禄大夫]元明清三代从一品文官。

[转运使]唐代经理江淮米粮、钱币、物资运输的官员,宋代称漕司,明清两代称漕运总督,一般是二品官。

[信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宣奉郎]宋代七品文官。

[宣德郎]唐宋两代正七品文官,明清两代从六品、正七品文官。

[宣抚使]宋元明清四代镇抚一方的军政长官,官阶由原官衔而定,一般是二、三品。

[宣议郎]唐宋两代从七品文官,明代正七品。

[宣慰使]元明清三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世袭的“士司”中,宣慰使是最高的官职,从三品官。

[宣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宣武都尉]清代从四品武官。

[宣威将军]明清两代从一品武官。

[建威将军]明清两代从一吕武官。

[按察使]宋清两代掌管一省弄名按劾的长官,正三品。

[给事中]朝廷中经手章奏,稽察六部百司的官,正五品。

[昭信校尉]元明两代正六吕武官。

[昭武将军]元代称为大将军,明代正品武官。

[昭武都尉]清代正四品武官。

[昭勇将军]元代称大将军,明代正三品武官。

[昭毅将军]元代称大将军,明代正三品武官。

[洗马]洗马即前马,也是先驱的意思,是太子的侍从,一般为三品。

[振威将军]清代从一品将军。

[秘书郎]唐代掌管四部书(经、史、子集)的文官,从六品。

[郎中]在六部中仅次于侍郎的官,是部内各司的主官,正五品。

清朝县衙三班六房具体干什么

清朝县衙三班六房是衙役的总称,负责缉捕和警卫。

“三班”是指衙役而言,即壮班、皂班、快班; “六房” 即吏、户、礼、兵、刑、工房,是按中央六部对口而设之州县官衙办事机构,一般由知州或知县委派幕宾代管,具体办事人员为胥吏,正式之名称为典吏。故“六房” 实际是泛指典吏,也可作为典吏之代词。六房之每房有房首,即为主之典吏,亦称掌案或总书。六房之公事繁简轻重不一,而以刑、户两房最为繁要。刑房主管民刑案件的票案、勘验、堂审、关押、文稿起草及归档等事, 除房吏外, 其下更有管年、帮手、狱卒、仵作、稳婆、刽子手等人;户房主管赋税征收、催比、交纳、解运,仓储管理,民间房屋土地买卖、文契过户、纠纷处理,以及经办荒歉缓免赈济等事;吏房经办吏胥的升迁调补、登记本州县进士举人等在外地任官情况; 礼房主管祭祀、庆典、儒学教育、生员考试以及主官出巡仪卫等事;兵房主管丁壮及马匹征集与训练、城防、剿匪以及驿站、铺兵等事;工房主管蚕桑、织造、公署修筑、水利兴修、银两销铸等事。故时人有以“富贵威武贫贱”六字谑指六房, 意即“户富”、“吏贵”、“刑威”、“兵武”、“礼贫”、“工贱”。清代州县额设之典吏与衙役,数量有限,其中典吏一般是十至十二人,少者仅六至八人,多者不超过十四至十六人,称为经制之吏。